關于保護建設煙臺歷史文化名城工作的實施意見
我市作為省級歷史文化名城,市區內具有突出歷史文化特色的文物古跡很多。目前,這些文物古跡、優秀歷史建筑、歷史街區、景區亟待保護。為此,市政府決定,從今年開始,利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保護和建設煙臺歷史文化名城活動。現提出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
圍繞建設煙臺歷史文化名城,深入挖掘我市的歷史文化內涵,在詳細調查的基礎上,對具有代表性的、突出我市歷史文化名城特色的重點保護地段、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景區和周邊環境進行全面地保護。通過高起點規劃,建設歷史文化精品工程,展示濱海城市特色,樹立煙臺歷史文化名城形象,進一步提高我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城市建設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是以歷史文化街區、優秀歷史建筑為保護和建設重點,并對其建設控制地帶進行環境綜合整治;二是充分論證,科學規劃,嚴格按規劃實施,一次到位,不留遺憾;三是在保護文物古跡和歷史文化街區的同時,整體保護煙臺市的歷史文化環境、自然環境和生態環境,并加以繼承和發揚,逐步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綜合保護體系;四是合理確定保護內容與范圍,正確處理保護與利用、保護與發展、繼承與創新的關系,使城市建設協調發展。
二、實施計劃
根據保護和建設內容的不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工程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單體建筑的保護,一類是歷史街區、歷史文化景區的保護。兩類保護工程同時展開進行。
(一)單體建筑的保護。
范圍為五區范圍內的所有優秀歷史建筑和文物保護單位、歷史街區內的單體建筑。
1.方案編制與規劃時限。單體建筑修繕方案編制及施工由建筑產權和使用單位負責,按規劃要求委托有資質的建筑設計單位編制。(1)對建筑質量較好的只需進行保養維護,按原貌做出修繕、粉刷方案。方案編制時間為7月10日-8月10日,工程完工時間為9月30日。(2)對建筑結構有問題的危房,需要進行搶險加固的,年底前做出加固方案,明年上半年完工。(3)對重要的建筑需在建筑勘測基礎上重點修繕。建筑使用權或產權歸單位所有的,要在年底前做出修繕方案,明年上半年完工;使用權及產權歸個人所有的,要在今年下半年之前做出修繕方案,明年年底前完工。(4)建筑環境需要治理的,一并做出周邊環境綠化、美化方案。(5)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及優秀歷史建筑的修繕,需按國家文物保護有關法律、法規進行。
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建筑修繕方案編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組織有關專家對方案進行審查、論證。如需修改設計,要盡快反饋。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辦公室可協助使用單位委托設計,費用由建筑使用單位負擔。
2.保護和建設要求:(1)建筑修繕及環境治理方案確定后,由市建設局組織實施。包括督促檢查、施工監理、施工隊伍資質審查、施工質量檢查和驗收,并將工程進展情況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程總體完工后,由市建設局牽頭,會同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專家進行綜合驗收。(2)對因隨意改變原建筑使用性質或使用不當而造成建筑損壞,又不按保護規劃要求進行修繕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無力按規劃要求進行修繕的,采取產權或使用權置換的辦法,由市房管局統一收回。(3)對于特色住宅、民居,原來獨戶,現在多家合用的,可采取疏散居民、適當改善設施、產權或使用權置換等辦法進行保護,與歷史街區整體改造同步實施。
(二)歷史街區、歷史文化景區的保護。
歷史街區、歷史文化景區的保護,由管理、使用單位負責。根據不同情況,分期分批進行。各區都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重點保護工程。市里確定的重點保護工程見《煙臺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重點工程一覽表》。各責任單位要按統一進度要求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包括工程建設步驟及投資預算。各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在7月底前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重點工程實施方案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保護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歷史資料調查、提出保護要求。歷史資料調查由市文化管理部門負責,要明確保護內容,包括文物古跡和傳統文化部分,提出重點保護的范圍。規劃部門負責提出保護規劃設計要求。
第二階段:編制規劃設計方案。規劃方案一般采取招標的形式,邀請國內高水平規劃設計單位參加,經評審確定中標方案。
第三階段:工程建設階段。各責任單位要列出工程實施計劃,包括工程進度、資金籌措及工程建設保證措施等。市建設局負責工程建設的協調工作。
三、強化措施
這次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活動涉及面廣、時間長、任務量大、標準高,而且有些保護和建設工程還面臨資金緊張、技術力量薄弱等困難,組織實施難度很大。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必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狠抓落實;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必須全面動員,全員參與,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活動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保護和建設歷史文化名城工作,由市規劃局牽頭,市文化局、建設局、城管局、房管局等有關部門參與。為了搞好這次活動,市里決定成立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領導小組和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建設和實施等方面要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和專家學者的意見,集思廣益,把專家咨詢建議納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的各個工作環節,使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走向民主化、科學化、制度化的軌道。
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建設的政策法規和重要工程項目,統一管理、協調有關部門的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這項活動的組織協調。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委員會為咨詢機構,由建筑、規劃、文物、歷史等方面的專家和市民代表組成。各級、有關部門都要成立相應的工作班子和工作機構,并指定具體工作人員負責,切實把這項活動深入開展起來。
(二)要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積極參與保護和建設歷史文化名城活動。
各級、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新聞媒體,加大宣傳力度,進行多形式、多層次、全方位的宣傳發動,使保護和建設歷史文化名城活動家喻戶曉,人人盡知,在全社會迅速形成濃厚的保護和建設歷史文化名城活動氛圍。要按照“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思路,發揮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的作用。要密切聯系群眾,在做好宣傳工作的同時,認真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爭取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形成社會各界和市民齊上陣,人人關心、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協調,配合聯動。
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根據責任分工,認真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方案,精心組織實施,把任務層層分解,逐項落實,切實把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有關部門要積極參與和配合,真正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步調一致,聯合行動,形成保護和建設歷史文化名城的強大動力,確保把每一項工程建成精品,建成代表全市形象的標志性工程。要建立健全定期督查調度制度。市政府將不定期召開督查調度會,聽取各區、各單位和有關責任單位的保護和建設歷史文化名城的情況匯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也要對保護和建設歷史文化名城活動進行督導、檢查。要嚴格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名城保護和建設活動順利實施。